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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灵的寺庙排行,家风:贪官的太太们,远比《人民的名义》里复杂

2025-12-17 本文已影响 948人  未知

《人民的名义》中赵德汉、丁义珍等腐败分子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可是却对贪官背后的太太们着色不多。相信很多人都如小编一样,好奇贪官身后那些鲜为人知的太太们

一说到官太太,你脑海中显现的形象是什么样的?身披貂皮大衣、手挽爱马仕包包,翡翠钻石挂满脖子耳朵,宝石戒指戴满每一根圆滚滚的指头?整天有人鞍前马后她还鼻孔朝天颐指气使?这种贪官太太形象就是大写的“金钱”和“贪念”,会被人嗤之以鼻。

今天笔者要说的那些官太太,不是那种狐假虎威,丈夫在后台办事,她负责在前台收钱的太太,而只是办案过程中遇见的那些普通官太太们,也仅谈谈她们在丈夫被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调查后形形色色的反应。

甲太——她想要凭一己之力“救夫”

甲某夫妻差不多可以成为恩爱夫妻的“模范”。丈夫年轻有为,除了工作就是家庭,社交单纯,热爱健身和书法,白手起家,官至厅局级,对妻子默默付出无限感恩;妻子是一名家庭主妇,温柔坚韧,没有社交,家里没有请保姆,全天候照顾一家老小六口人饮食起居,对丈夫充满崇拜和感激。

在我们到她家传唤甲某时,她是一步跨在我们前面,坚定地说“我要跟他一起走,我要陪着他”。在前期摸查中,已经知道她是关键证人,一并带回作证。从甲某的供述中得知更多细节,行贿人送东西到她家的时候,她在现场,并多次提醒丈夫将财物尽快退回行贿人。但她坚称其夫没有收受他人钱财,而且温柔的外表内是钢铁般坚韧强大的意志,想要通过一己之力保住丈夫,有一种“宁死不述”的壮烈“就义”感。

最后,甲某主动提出给甲太写字条,大意是“我已经彻底认罪伏法,希望你能配合,让我内心归于平静。拖累了家庭,愧为人子人夫人父,希望你能照顾家庭,等我重新做人。”甲太最终泣不成声,一五一十做了亲笔证词。

甲太面对检察机关调取证人证言时的表现,是亲人、朋友、同事间最正常表现,就是“不作证”,以为这样就可以帮助“不入罪”,至少是“不加害”,这样贪官们就可以继续过着让人羡慕的幸福生活。其实,这里面要说的有两点:

第一,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这是法律义务;

第二,当反贪办案部门开始找证人作证的时候,多半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交代,并且悔罪心理特别强烈,希望事情能尽快了结,以便重新开始,这时其愧疚之情也特别浓郁,希望尽早使身边的人不受惊扰和牵连,如实作证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自我救赎的最大帮助。

所以,面对侦查机关获取证人证言时,履行作证义务才最符合犯罪嫌疑人期待,如实作证绝对不是“加害”,反而恰恰就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帮助,是精神救赎的正道;如实作证就是一种“超度”,帮助犯罪嫌疑人早日解脱获得重生,此乃善行,胜造七层浮屠。

乙太——她“一夫当关”阻止搜查

在办案过程中,乙某提醒我们,如果他妻子有鲁莽之举,希望办案人员别计较。虽然有预防针在先,但当我们手持搜查证和工作证敲开乙某顶层400平米豪宅的门时,还是大吃一惊。

乙太呈“大”字伫立在门口,大声地喊道“我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姐的,你们无权拿走”。我们依法出示搜查证,介绍此次搜查的见证人,说明搜查目的。进屋后,我们看见乙太姐姐一边打包物品一边喊“这东西都是我的,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的…”在我们查找目标证据的过程中,触手之处,都有乙太的大声哭闹撒泼“那是我姐的,你们不能拿”,然后从我们手中夺走塞她姐怀中。

搜查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能演变为与妇人撕扯,我们立刻制止乙太,并再次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试听资料等证据”,向其说明阻碍搜查、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最后,她停止哭喊,进入无声模式,却全程怒视我们,脸上毫无愧疚之意。

法律明文规定了办案机关依法搜查的权力,同时,对于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刑法》规定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所以,当反贪侦查人员持完备法律手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配合,不管案件证据持有人是何人,都应当及时交出证据,不得隐匿和毁灭。

乙太不断声称“屋子里东西都是我姐的”,其实是害怕被“抄家”,而且是普通百姓观念中的“抄家”,家庭所有物品一律打包、贴上封条,大卡车拉走。在现代法律文明中,大可不必担心被“抄家”,法律规定很明确,搜查只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其实,比“抄家”失去物质财富更需要担心的是家庭中失去了“廉洁”的精神财富,没有了廉洁,再多财富都没法享受,“不义之财”就成为了镣铐。

丙太——她求检察官把她丈夫“抓起来”

丙某作为某单位二把手,临近六十岁,已经在办理退休手续,但最终不仅未能“安全着陆”反而被立案侦查。丙某被刑事拘留后几天,丙太打电话说有些情况要向承办人反映,并约次日九点到检察院面谈。

第二天,老太太穿着粉色丝绸旗袍,抹着红艳艳的口红,发髻盘得一丝不苟,看得出来她是精心打扮过了。丙太没有像其他太太那样哭丧着脸,而是心平气和地坐在我旁边,拉着我的手,开始自我介绍。首先是说她爱美,爱面子,注重公众形象,她丈夫被抓了她觉得没面子;其次是追忆她和她丈夫在大学时是如何勤奋好学,相识相恋,彼此很珍惜;最后是介绍他丈夫对深圳的贡献。

老太絮絮叨叨三小时,一直抓着我的手,偶尔用小手绢轻拭脸上的汗。我看她倾诉欲望很强,一直耐心听她讲到下班,我明白,她说了这么久,就是想要我们把他丈夫“放了”。后来,因为丙某认罪态度非常好,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于是检察院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大概十天后,丙太又致电说有情况要面对面向检察官反映,见面后,又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说家里困难,工作繁忙的我忍不住打断她问明来意。她居然说“你们把他抓了又放了,听说他也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了,以后就没养老金了。不如把他抓回看守所,他现在这样在家耗着,我还得一天管他三顿饭,家庭支出太大。”我能说些什么?我当然明白丙太的深意不是想丙某重回看守所,而是想要说情试试能不能不追究丙某的刑事责任,虽然她的表现、表述与一般人不同,使我着实懵了一下。

丙太是精明人,丙某被立案调查她能立刻感知没“面子”,这是精神损失;也能算清丙某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丙某就没了收入,工作了四十年,人生最后的二十年却毫无生活保障,这是物质损失。但是,丙太也是糊涂人,如果一定要以物质收入来计算家庭得失,她和丙某以及贪官们一开始就没算清这其中的账目。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受贿所得,是要退赃的。而且对犯贪污罪、受贿罪的,还应当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公务员法》等法规也明确,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开除公职,取消原工资待遇。哪怕是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判决生效之日起,原退休费待遇也会被取消。

这算起来,就是三笔账,一是贪的没了;二是要缴罚金;三是工资和退休待遇没了,这样的损失是不是很大?所以,公务员莫贪莫拿,代价除了看丙太看得见的“面子”,还有她算不清的“一生保障”。

丁太——她“生死遗言”唤重生欲望

丁某被立案侦查时,丁太已经是癌症晚期患者,所以我并没有见过丁太本人,但是我见过她让我转交给丈夫的书信,娟秀字体透露着顽强的意志,字里行间都饱含强烈的生命力,她平静劝说丁某面对错误、接受惩罚、重新开始。

丁某桃李满天下,夫妇设定的未来是携手学术研究、为科学贡献终生。虽然丁太到最后都不知道丁某收受巨额贿赂的原因是想偷偷实现她最后的愿望——“为弟弟在深圳买一套房”,但她接受了丁某受贿的事实,并认为认罪伏法应是高级知识分子应有的情操。她来来往往的书信,大意都是“你我目前的困难,我们共同面对,从今以后,正视自己,接受自己,我们都会重获新生”。

有一封我记忆特别深刻,“以前我觉得化疗很疼,现在我觉得化疗不疼了,因为有了重生的动力,我鼓一股劲积极治疗,会站着等你回来,期待与你复活一遍”。

这是一个有爱的家庭,即使身患重病仍有强烈的重生欲望。丁太的病情,不是靠坚强意志可以治愈,丁某之“病”,没能在贪念初生病灶未深时及时服用“廉洁”良剂,病入膏肓后只能由反贪部门给他亮剑刮骨疗伤。最终,丁某有重生之日,丁太却永无重逢之时。

丈夫对家庭最大的贡献,绝不是获取无尽荣耀、光宗耀祖,也绝不是挣得无尽财富、锦衣玉食,而是切切实实的陪伴。为人子,应当是“你育我成人,我送你终老”;为人夫,应当是“同甘共苦、相扶依存、白头相守”;为人父,应当是“以身作则、参与成长、引导求知”。一时的贪念,带来的可能就是生离死别,这样的遗憾永远不可能弥补;若干年的缺位,让妻子如何回复幼子反复询问“爸爸去哪里了”?贪欲带来的终生精神折磨,细思极恐。

上面这些太太,只是我见过的上百个贪官太太中的四个比较特殊的例子,每个贪官太太面对检察官时都形态不一的表现,但是她们大都认为丈夫被立案侦查、被判决犯受贿罪是时运不济,是她们家倒霉,却几乎不在自身方面查找丈夫变成贪官的原因,也从不思考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妻子应当担负的责任。

古代衡量贤妻的标准是“相夫教子”,所谓“相夫”就是对丈夫要在生活上照顾好,事业上要进行有益的辅佐,如果丈夫为官,就要劝他清正廉洁,做一个百姓拥戴的清官,如果丈夫经商,就要劝丈夫不取不义之财,多吹“廉洁风”、多敲“枕边钟”,铭记“生命线”,分清“是非线”,修筑“防腐线”,不踩“高压线”,才能显示一个妻子对丈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事实证明,任何贪官的出现,都是对家庭对国家的巨大伤害,廉洁建设,需要家国共建,只有妻劝夫廉,在家亮起廉政剑,温柔一刀帮助丈夫外拒腐蚀、内防蜕变、上忠国家、下慰妻儿,丈夫才能全面加强廉洁从政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只有丈夫两袖清风,阖家方能四季平安。

廉政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是家庭的责任。

习近平谈家风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十八大以来,他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家风。“齐家”而后“治国”,习近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表率。

重视家风: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2015年的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深情吟诵了这首家喻户晓的《游子吟》,触动无数人的心弦。

正是在这次讲话中,习近平提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早在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中,就如是强调树立良好家风的重要性。

在习近平看来,“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在2016年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习近平提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掀起崇尚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新的热潮。

培育良好家风:向榜样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习近平对好家风的重视,始终如一。

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

焦裕禄有“工作上向先进看齐,生活条件跟差的比”的家训。谷文昌“清白持家、简朴本分、为民奉献”的家风至今仍在当地干部群众中传颂。杨善洲任县委书记时既没有利用职权给家人“农转非”,也没有为儿女端上“铁饭碗”,女儿结婚时还不让请客、不让收礼。

习近平把好家风的传承看得很重。他曾握着焦裕禄的大儿子焦国庆的手说,“你就是当年那个‘看白戏’的孩子吧?你看了一场‘白戏’,你父亲还专门召开了家庭会议,起草了《干部十不准》,规定任何干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看白戏’的故事始终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向榜样学习的习近平也是大家的榜样。他多次强调“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习近平每到一处工作,也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私事:“廉洁齐家”首次被列入党内规章

习近平为何如此重视家风?他自己曾一语道破:“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他关心普通家庭的美德传承,更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他曾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痛心地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习近平严词告诫领导干部:“不要以为是干部子弟就谁都奈何不了了。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做给老百姓看。”

言出必行。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系列配套规章、措施相继出台: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先后试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首次写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

领导干部有了好家风、好作风,才能带动社会风气的形成、大众生活情趣的培养。千千万万家庭培养传承好家风,才能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重视家庭、强调家风,已经深刻地烙印在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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